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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调查取证: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4-11-07  点击:36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置房产仅写一人姓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关于婚内购买房屋归属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婚内时期,无论是由夫妻中的哪一方单独或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置房屋,只要没有夫妻双方对于产权归属的明确约定,只要房产证书上只标明了某一方的姓名,应当视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

其次,若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签署了有关不动产贩卖的合法合约,并已利用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随后在银行贷款,而在结婚后,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归还贷款,最后将不动产注册登记在首次付清首付款者的名下。此时,当夫妻双方分道扬镳之时,此不动产必须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处置方法。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不动产就将归属于登记一方,其余尚未还清的贷款则成为登记人的私人负债,同时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的款项以及相应资产增值的部分,当离婚发生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利益、女方权益以及无过失方权益这三个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三点,倘若婚后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这时需要考虑的便是父母是否明确表达了这笔资金是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予。若明确表述了这层意思,那么这款房产就属夫妻中某一方的私有财产。反之,若父母未曾对此作出说明或表达明确,则这款房产将被视为婚内夫妻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买房写了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夫妻共有的房屋产权份额问题上,即便在婚后购置的房产只登记了其中一人的姓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个房子一般仍会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之一。

主要原因在于,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购买的任何房产,在无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均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但是若存在特别约定的话,便需要依照具体约定来决定该套住房的所有权归属。

然而,在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形时,即便是婚后购买且仅登记了一人姓名的房屋,也不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首先,在夫妻结婚后

,其中一方的父母给予全额购房资金供其使用;

其次,在婚后阶段,其中一方的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项,或者是其中一方用自己的私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项,之后由这位当事人以自己的私人财产偿还贷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后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在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如在婚后购买房屋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此套房地产便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商议决定这处房产的最终归属权;倘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会通过对购房资金来源、子女抚养及女方权益保护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作出相应的判罚裁决。但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如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购房所使用的资金为女方婚前独自积累的个人财产,或者双方曾经签署有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该房产仅属女方私人所有,那这部分房产便不再列入共同财产范围之内。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相关的法律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评估。

婚后购房,无论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签署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则离婚时需协商解决。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房,需考虑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否则也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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