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转移财产怎么追回
在离婚诉讼终结之后,若一方主张仍存在尚未处置的夫妻共有财产,并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分割的诉讼,经过严谨的审理认定该财产确实是离婚协议中未曾涉及到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我们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故意隐瞒、私自转移、损毁或者变卖隐匿财物而导致追诉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据该财物的评估价值向对方索取适当的过错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转移财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前发生的财产转移行为,其追溯时间范围始于双方缔结婚姻之日直至最后宣告离婚之时。
然而,并不是所有在此期间内发生的财产转移均会被视为恶意处置财产。对于转移财产行为的认定应依据司法机构的裁量结果,同时也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转移财产怎么追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